男子非法制造雷管获刑4年
作者:不详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10/3/25 15:00:29 点击量:2419次
京华时报讯 32岁的张国民和同伙一起在出租房内非法制造雷管,引发爆炸。张国民被炸伤后逃回老家,两年后被抓获。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张国民因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月底至2月间,张国民伙同朋友吕俊鹤(另案处理)在吕租住的房山区佛子庄乡红煤厂村的房屋内非法制造大量雷管,制造总数达到3000多枚。2007年3月19日,两人在制造雷管时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张国民逃回内蒙古老家。去年8月30日,张国民被抓获。
张国民称,自己并不会造雷管,都是吕俊鹤制造的,他只做辅助工作,造出的雷管都由另外一名下家负责贩卖,卖完后曾给自己1万元。吕俊鹤的证词则显示,是张国民负责购买化学药品并将造好的雷管卖出去。买主主要用于开采煤矿。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张国民认罪态度好,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此前,被炸得遍体鳞伤的吕俊鹤已经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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