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根据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A53-93)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各大队统计上报新爆破作业人员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市新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考核地点在南京江苏饭店(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太平巷35号),时间为
二、培训安排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53-93)要求,初次申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需参加公安机关认可的培训。经审核,南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协会为2010年度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单位,资格考核前将开展集中培训工作。经培训合格取得南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协会颁发的《结业证书》后,凭《结业证书》和相关资料向市公安局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爆破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审批表》一式三份;
2、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外地户籍人员还应提交我市“暂住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初中以上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4、单位用工劳务合同(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审批表格上注明)
6、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张,其中3张贴在审批表上,2张交支队制证用。
四、注意事项
(一)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实践考核两部分。理论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实践考核不合格不予通过;理论考核或实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考。
(二)理论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题型有填空题、是非题、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实践考核主要考核爆破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的技能。
(三)各涉爆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应试人员的教育,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考试作弊,考试作弊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次考核未及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请各涉爆单位在考核后及时领回,协会不予保管留存。
各单位要重视这次培训考核工作,督促培训考核人员按时报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南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协会
李 静 025-84310960, 13952097015
姜凌红 025-84310960, 13951017994
2、南京江苏饭店
刘娜 025-57909556,1385185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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