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爆破员非法储存炸药53斤获刑11年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10/4/15 14:53:22 点击量:2244次
荆楚网消息 曾为村修建水库的爆破员王必阳怎么也没想到,截留炸药也是违法行为。4月13日,湖北省武穴市法院以被告人王必阳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必阳,男,现年48岁,武穴市大法寺镇李堂选村人。2004年3月,该镇李堂选村修公路、水库时,被告人王必阳作为村爆破员截留炸药53斤,藏匿于本住宅旁边的竹林石头缝内,留作他用。经鉴定,被告人王必阳截留的炸药成份为铵梯炸药。该市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必阳非法储存爆炸物,其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故依据刑法作出以上判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