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船正过驳搁浅货船上的硝酸铵 通讯员 覃海 摄讯 5月12日早上6时40分许,一艘从柳州港出发的载有365吨危险化学品硝酸铵(固体包装)的船只,在航经象州县城下游的双门柱滩时,在航道左侧触礁搁浅。来宾市、柳州市、象州县相关部门领导积极组织抢险救助工作。目前,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出事船舶亦无沉没危险,大部分货物已经转移。同时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当地及下游水质没有污染危险。
发生事故的是“柳州新森006”船,该船于5月9日在柳州港装载硝酸铵365吨下航广东礼村港,在航经象州县城下游的双门柱滩时,由于驾驶员驾船走偏航路,在航道左侧触礁导致船只搁浅。5月12日下午,在接到报告后,象州县立即成立处置触礁搁浅事故船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施救工作。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郑俊康也立即指派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率领由安监、海事、水质监测中心及柳化等单位技术人员组成的救助小组赶赴事发现场,协助做好救险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来宾市做好事发地下游水质的监测和事故的善后工作,确保周边群众生活不受干扰。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水上搜救中心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组织4艘船舶对事故船只进行施救;联系当地环保部门到现场监测水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货物大面积溶于江水造成水质污染;组织35名装卸工人对货物进行过驳、减载;评估货物是否对水质造成污染。
13日早上6时30分开始,象州县现场组织民兵预备役官兵、武装部、消防官兵、民警及附近村民共110多人次参加抢险。截至当日中午11时50分,船上装载的硝酸铵已全部过驳转移。
据了解,硝酸铵属于氧化剂,可作农肥,无色无臭,易溶于水。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由于水流量大,只有少量货物缓慢溶于水中,当地及下游水质没有污染危险。昨日上午经环保部门对事发地水域的水样化验,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属于安全用水范围。对事发地下游的水质检测也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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