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地铁报讯 昨天,广州市公安局将起草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亚运会期间切实加强爆炸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爆安全检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市政府审定。
防范期间停止一切爆破作业
根据征求意见稿,2010年10月20日24时至12月31日24时,广州市停止和限制爆炸、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停止烟花爆竹销售,停止一切爆破作业。
另外,警方要求,实行封闭管理的第十六届亚运会活动场所无证车辆一律不得入内,需入内的工作车辆必须由安检员对车辆各部位及车内物品、随车人员实施检查。在重要场所或部位,部署搜爆犬强化检查。车辆接受安检时应当熄火,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应当下车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物品和车辆离开封闭管理的第十六届亚运会场所后再次进入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检查。
禁带物品和限带物品均不得入场
警方还强调,禁带物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及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烯、易爆危险品;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限带物品是指虽然不违反法律,但违反亚运会惯例或可能影响安全和秩序,不得带入第十六届亚运会活动场所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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