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运输炸药男子获刑4年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11/1/6 8:48:15 点击量:1356次
山西晚报网讯 为开矿需要,竟开车拉着52公斤自制炸药招摇过市。今日,记者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因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男子齐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
男子姓奇,山东人,在小店区一私自开采的“小煤窑”务工。2008年3月2日上午10时许,齐某与同乡赵某(在逃)经预谋后,借与他人租车去务工处取生产工具之机,将52公斤自制铵油炸药运至小店区南坪头村。随后,二人租车将该炸药运送至齐某在迎泽庄乡张家河村的租住处存放,欲用于开矿生产。可让二人没想到的是,炸药运至租住房当晚,警察就闻讯赶到,男子齐某被当场抓获。太原市小店区法院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小店区法院依法层报核准。山西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该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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