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民爆信息系统
市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和新闻发布会启动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11/1/20 14:18:33 点击量:2265次

    2011年1月1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了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供销社、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24个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六城区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六城区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中石化、中石油等重点保护单位负责人代表约12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禁放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葛孝先就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副市长、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徐珠宝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宁主持。
    会议通报了2011年我市六城区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总体方案,介绍了我市前期禁放工作情况,要求各单位认真按照市总体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迅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加强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市安监局、市供销社和白下区政府等3个单位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徐珠宝代表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区、各单位:一是要认真吸取外地一系列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全局一盘棋”的指导思想,抓紧抓好岁末年关各项安全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二是要切实加强有限开禁期间1151家重点保护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安全检查,对老城区、城郊结合部的危房、旧房以及棚户区等火险等级高的部位处所,要一一摸排掌控到位,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爆炸等事故隐患。三是要切实加强执法查处工作,重点要做到严查违规燃放、严查非法销售、严查私运私储等“三个严查”,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四是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握宣传口径、把握重点人群、把握震慑效应,全面营造安全燃放、文明燃放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上,徐珠宝代表市政府与六城区政府负责人签订了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宣传,12日上午,市政府在汉府饭店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媒体通报了我市2011年春节期间继续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政策。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宣传部副部长王德生主持,市禁放办主任、市局副局长葛孝先就有限开禁具体规定、烟花爆竹销售供应,以及燃放安全保障等情况作了新闻发布,并与市安监局、市供销社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来自江苏电视台、新华日报、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现代快报等省、市25家媒体记者到现场采访。同时,中国南京网、龙虎网等媒体进行了网上直播。市政府同日发布了《2011年春节期间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开禁的通告》。
 
    相关资料:
    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1春节期间,我市在六城区范围内继续实行“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的烟花爆竹有限开禁“三限”原则,并设定禁止燃放区域,适当调整有限开禁区域。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禁时间:2011年2月2日(农历除夕)起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止。其中,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为24小时全天开放外,其它的12天每天上午10时至晚上22时开放,也就是说,晚上22时至次日上午10时为禁放时间。   
 
    (二)开禁区域: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市六城区范围内以下7类1151家重点安全保护单位、部位及其周边30米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中山陵风景区等山林、草原重点防火区;7、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除上述7类地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以外的六城区其他地区为有限开禁区域,可以在限定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销售品种:2011年春节期间六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制度,由市供销部门统一组织销售,主要以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的C级和D级为主的烟花爆竹品种供应市场。烟花爆竹向市民群众销售时间为2011年1月29日至2月17日,其余时间禁止销售。以上具体内容将以政府通告形式发布。
    与2010年相比,2011年春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时间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时间段与去年相同。但在一些具体方面做了部分调整,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将更加便民、利民、惠民。主要是重点保护单位数量较去年有较大增加,2011年重点保护单位有1151个,较去年的1035个增加了116个,除继续保留大型露天停车场、建筑工地和人流密集的商业区外,还将52个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纳入禁放范围,其它增加较多的还有建筑工地等。这些单位和部位纳入禁放范围,主要是弥补往年不足和吸取央视火灾和“11.15”火灾事故教训而设立的。另外,对于石砖等不燃材质结构的石碑、城墙等露天的构筑物等文物保护单位和部位,以及树木较少,或供市民休息的城市广场型公园,没有再纳入禁放范围。
    在烟花爆竹品种上,针对老百姓喜欢的日景烟花,今年供应有7个品种类型,较去年增加了4个品种,以满足市民需求,增添娱乐气氛。目前,供应主城区的6大类160个产品的货源已基本备齐到位。
    今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部署较往年也稍晚一些,但市和各区禁放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已先期启动,各项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一是严把了烟花品种安全关。2010年12月底,由市禁放办牵头,组织公安、安监、供销等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对2011年春节期间供应我市的9家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郊县等农村地区)进行了专门的检查和试放验收工作,检查组对供应我市27个生产厂家的457个烟花品种进行了抽检,共抽查了169个品种。其中,鞭炮类品种11个、喷花类品种15个、玩具类品种12个、升空类品种42个、组合礼花类品种86个,日景烟花类3个,抽查率达37%。抽查共发现有7个品种存在炸筒、倒筒、低空炸等燃放安全隐患,已责令相关企业采取了退货、限制销售和调整措施。这是市政府牵头实施的严把烟花品种安全关的重要举措,目的就是要更加有效地保证市民燃放安全。二是加强了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审查。2011年烟花爆竹主要依托具有法人资质的大型卖场、连锁机构进行销售,如苏果、金润发、家乐福等。目前,市安监部门正在对前期申报的经营网点开展安全审查,第一批59家经营网点名单已向社会公布。这些网点将大大方便市民就近购买到有安全品质保障的烟花爆竹。选择连锁网点经营模式,不仅有利于销售安全,也有利于挤压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的空间。三是加大了执法力度。进入2010年11月份以来,我市公安、安监等部门先后查获私运、私储烟花爆竹案件6起,收缴非法劣质烟花爆竹4356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起,教育制止违规燃放123人次,有力保障了我市当前烟花爆竹禁放的安全环境。
    为加强春节期间的执法工作,市禁放办公布举报、咨询电话。
    举报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电话:110
    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83630300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