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到我市检查民爆产品使用警示、登记标识落实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11/7/29 13:47:56 点击量:3389次







按照省厅工作部署,从6月21日起全省民爆生产企业的民爆产品全部按照《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规定,在产品上采用警示和登记标志。7月28日,省厅治安总队会同省经信委民爆办对我市长山化工有限公司、南理工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的民爆产品应用《通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治安支队、江宁治安大队参加了此次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企业的汇报,到生产线上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我市两企业在短短三个月内,迅速进行了技术改造,在设备选型、工艺更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总体已达到了标准要求,对我市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同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开拓工艺,创更高品质。
此次《通则》的落实,有助于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警示、登记标识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对于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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